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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院外急救的特点与原则

院外急救所抢救的对象、环境、条件与在医情况大不相同,因此,应掌握它的具体特点,使急救者从思想上到工作上应有充分准备,经利于圆满完成任务。

一、院外急救的特点

(一)突发性院外急救往往是在人们预料之外的突然发生的灾害性事件中出现伤员或病员,有时是少数的,有时是成批的,有时是分散的,有时是集中的。常见伤病员多为垂危者,不仅只需在场人员参加急救,往往需要呼救场外更多的人参加急救。

1976年7月28日凌晨3时多,唐山大地震,瞬间造成了当场24万多人震亡,有70畲万人受伤,其中重伤员16.4万人,平均每5个幸存的唐山人中就有一个重伤员。要使这么多的重伤员得到及时急救,所需要的人力、物力相当惊人,而且当时灾害造成的建筑物已经成了废墟,灾区所有机构瘫痪,卫生人员缺乏等等,因此急救、转运伤员的任务之艰巨就可想而知了。类似这种情况必须有外援。

(二)紧迫性突发性灾害事故后,伤员的情况复杂的多,一人有两个以上器管同时受损的人多,病情垂危的人多,不论是伤员还是家属呼救心情都十分紧迫。心跳呼吸骤停6分钟,出现大小便失禁,昏迷,脑细胞发生不可逆转的损害。4分钟内开始心肺复苏可能有50%被救活。10分钟开始复苏者100%不能存活。因此,时间就是生命,必须分秒必争,将心跳、呼吸骤停者,采用复苏技术,从临危的边缘抢救回来,对大出血、骨折等病危者,用止血、固定抢救回来,否则,即会出现“失这毫厘,谬以千里”的严重错误。

(三)艰难性艰难性是指灾害发生的伤病员种类多,伤情重,一个人身上可能有多个系统,多个器管同时受累,需要具有丰富的医学知识、过硬的技术才能完成急救任务。实际上常常是伤病员多,要求急,要求高与知识少的不适应局面。有的灾害虽然伤病员比较少,但常是突然紧急的情况下,甚至伤病员身边无人,更无专业卫生人员,只能依靠那些具有基础生命支持技术的过路人来提供帮助与急救。这种情况对学过医学的和受过训练或未受过训练有人们,都是一个难题。

(四)灵活性院外急救常是在缺医少药的情况下进行的,常无齐备的抢救器材、药品和转动工具。因此,要机动灵活地在伤病员周围寻找代用品,修旧利废,就地取材获得冲洗消毒液、绷带、夹板、担架等;否则,就会丢掉抢收救时机,给伤病员造成更大灾难和不可挽救的恶果。

(五)关键性医学急救包括院外急救,客观要求医疗技术培训,急救医药器材装备,特别是有关急救专业设备全面:医院急救应专业化,群众急救普及化,社区急救组织网络化,急救指挥系统应科学化。这些都是完成急救达标的关键性问题。

二.院外急救的原则

院外急救总的任务是采取及时有效的急救措施和技术,最大限度地减少伤病员的疾苦,降低致残率,减少死亡率,为医院抢救打好基础。经过院外急救能存活的伤病员优先抢救。这是总的原则。为了更好的完成这一光荣艰巨的任务,还必须遵守以下6条原则。。

(一)先复后固的原则是指遇有心跳呼吸骤停又有骨折者,应首先用口对口呼吸和胸外按压等技术使心肺脑复苏,直到心跳呼吸恢复后,再进行固定骨折的原则。

(二)先止后包的原则是指遇到大出血又有创口者,首先立即用指压,止血带或药物等方法止血,接着再消毒创口进行包扎的原则。

(三)先重后轻的原则是指遇的垂危的和较轻的伤病员时,就优先抢救危重者,后抢救较轻的伤病员。

(四)先救后者的原则过去遇到伤病员,多数是先送后救,这样常担误了抢救时机,致使不应死亡者丧失了性命。现在应把它颠倒过来,先救后送。在送伤病员到医院途中,不要停顿抢救措施,继续观察病伤变化,少颠簸,注意保暖,平安到达目的地。

(五)急救 与呼救并重的原则在遇到成批伤病员时,又有多人在现的情况下,以较快地争取到急救外援。

(六)搬运与医护的一致原则过去在搬运危重伤病员时,搬运与医护、监护工作从思想和行动上的分家现象。搬运是由交通部门负责,途中医护是卫生部门来协助,好似只有协助之责。

在许多情况下,协调配合不好,途中应该继续抢救却没有得到保障,加之车辆严重颠簸等情况,结果增加了伤病员不应有的痛苦和死亡。这种情况在国内屡见不鲜。德国分析了70年代交通事故的伤亡情况,其中有2/3因现场急救和转运不及时,不恰当所致。1970年4月8日日本发生一次煤气爆炸事故,因现场急救和转送不及时造成79人死亡,伤428人。德国空中急救总部,戈莱尔博士在总结中指出,我们运送的是不是货物,是人,不是一般健康人,而是生命垂危的病人。从伤病员的需要和科学技术的进步,急救和搬运再不能分家,创造条件合二为一。医护和抢救应在任务要求一致、协调步调一致、完成任务一致的情况下进行。在运送危重伤病员时,就能减少痛苦,减少死亡,安全到达目的地。过去几次大战中,逐步改善和加强了院外急救以及搬运工作,争取了时间,减少了死亡,收到了显著效果:

运送时间(小时)死亡率(%)
第一次世界大战188.0
第二次世界大战4~64.5
朝鲜战争22.5
越南战争22.0

过去急救是”抬起来就跑”的办法,这一概念在国际范围内已基本上被”“暂等并稳定伤情”这样一种思想所代替.这一稳定方针已经表明可以的效地降低战争与和平时期急救中的死亡率和致残率.在”“暂等并稳定伤情”时,并不是把伤病员搁置不管,而是急救人员在紧张地为马上转送伤病员做应做的打通气道、心肺脑复苏、控制大出血、制动骨折,少搬运(参照有关章节)中,未经训练者更应该注意。

目前,各先进国家大加强了院外急救和运送工作,如美国目前伤员的运送,从接到呼救信号到送往医院所需只有37分钟左右,大大减少了死亡率,充分说明时间就是生命。

三.急救时间的标准

根据大量急救实践,急救者越接近伤病员,受伤后急救时间越会缩短,伤病员的存活率就越高。

最佳急救期:伤后12小时内。

较佳急救期:伤后24小时内。

延期急救期:伤后24小时以后。